产品特色
少儿投保 一生平安
定期返还 教育规划
未来成年 三倍保障
重疾保障 爱心连连
保费豁免 人性关怀
保单分红 更添惊喜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孩子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合同终止;若孩子于18周岁后(含18周岁)身故,可领取15万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孩子每生存满三周年,能领取6000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90天等待期后,如果孩子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确诊28日后仍生存的,可以领取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家庭应对生活难关,少儿重疾合同效力终止(3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 |
豁免保险费 | 如果大人不幸身故或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或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残疾或重疾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如果孩子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也可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保险费豁免后,该保险计划继续有效,保障孩子成长规划的实现。 |
红利 | 可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
张先生今年30岁,十分重视孩子的成长规划,他决定为半岁的儿子购买天使无忧综合保障计划。
推荐保险计划
计划利益介绍
生存保险金
孩子每生存满三周年,能领取6000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累积生息
生存金和红利如留存在本公司,可选择享受累积生息服务。至80岁,按中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27万元;按低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90万元;按高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64万元。
身故保险金
若孩子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合同终止;若孩子于18周岁后(含18周岁)身故,可领取15万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如果孩子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确诊28日后仍生存的,可以领取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家庭应对生活难关,少儿重疾合同效力终止(3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
享受分红
可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分红选择累积生息方式,至80岁时,中档累积红利约为49万元,低档约12万元,高档约86万元。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为您提供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以及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三种红利领取方式。
保险费双重豁免
如果张先生不幸身故或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或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残疾或重疾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如果孩子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也可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保险费豁免后,该保险计划继续有效,保障孩子成长规划的实现。
利益图示
利益演示(未领取生存金)
重要提示:本计划主险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特提醒客户注意。
注:
1.上述生存保险金、累积生存金、身故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现金价值(退保金)均不包括由于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
2.各保单年度除期交保险费、累计保险费、身故保险金、重疾保险金外,其它均为年度末数值。
3.生存总利益包含现金价值(退保金)、累积生存金及累积红利。
4.身故总利益包含身故保险金、累积生存金以及累积红利。
5.我们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为您提供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以及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三种红利领取方式。
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它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保什么 | 保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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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
基本保额×12% (每3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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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 |
已满18周岁 | 3倍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张先生今年30岁,十分重视孩子的成长规划,他决定为半岁的儿子购买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陪伴孩子至终身,保额为5万元,年交保费6825元,20年交。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