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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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可领取生存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若合同期满时仍生存,可获得2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生存金。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 |
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
图例分析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注: 以上案例数据不含红利分配所产生的相关利益。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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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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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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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7%
(每两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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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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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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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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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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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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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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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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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2年内自杀、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保障可至8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