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分散企业员工身故带来的企业巨额财物支出,协助实现稳健经营;
提供员工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体现企业尽心关怀;
保障齐全,涵盖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5项保障性价比优良,每天0.41元,轻松获得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全球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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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赔偿金。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我们按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赔偿金。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我们将按照“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赔偿金。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意外住院津贴 |
投保规则 (一) 投保对象、投保年龄: 1、 适用范围:吉祥、如意 16?D60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或连带被保险人,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 2、家庭型的投保对象为20-60周岁身体健康的配偶和0-22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投保家庭型的连带被保险人可以不记名,配偶以出险时的关系为准,配偶及子女的年龄以出险当时的年龄为准;对于多个子女,累计赔付保额以不超过子女保额为限。 3、投保时所有记名的被保险人及记名的连带被保险人的平均年龄高于40周岁的事先须核保重新定价。 (二)连带被保险人的投保规则: 1、主被保险人投保后,连带被保险人方可投保; 2、被保险人脱离被保险团体时,其连带被保险人同时自动脱离。 3、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该保单中被保险人本身的保险金额; 4、连带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职业、告知等要求按我司团险相应险种的投保规则的要求。 (三)投保人数: 1、企业主要职业类别为1-3类职业最低投保企业员工人数不得低于8人,企业主要职业类别为4类职业以上的,最低投保企业员工人数不得低于20人,投保员工数不得低于投保单位总人数的75%。 2、投保人全额负担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须全员参加。被保险人自负部分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的参保比例必须达到连带被保险人总数的60%以上。 3、除家庭型外,所有的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须记名投保。 (四)附加险规则: 1、家庭型A、B款不可单独承保,可以任意附加在本套餐的二个主险(即吉祥、如意)上 2、 附加险的投保份数不得超过主险的投保份数。 3、附加险的购买人数不得低于符合资格的总人数的75%。 (五)投保份数限制: 1、一至三类职业人员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投保份数最高5份; 2、四类职业人员每一被保险人累计投保份数最高为3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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