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保障内容 |
1.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旅行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 2. 旅行意外伤残保险金 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依照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旅行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旅行意外伤残保险金。 可选部分: 3. 旅行意外遗体遣送费保险金 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并需进行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的,保险公司按其发生的以下约定范围内的合理遗体遣送费用给付旅行意外遗体遣送费保险金,但最高给付金额以旅行意外遗体遣送费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合理遗体遣送费具体包含: (1)遗体转送回常住地的费用:包括运送被保险人的遗体至其常住地的运输费用、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运输费用; (2)遗体火化和转送骨灰回常住地的费用:包括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火化的费用、骨灰盒的费用及骨灰盒转送回常住地的运输费用; (3)就地安葬的费用: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的相关费用。 4. 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金 (1)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有)后的余额给付本项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责任均终止。 (2)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依照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旅行期间特定场所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本项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