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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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未届满:给付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乘以12乘以应交费年度数、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合同终止。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已届满:给付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当年保障额度、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合同终止。 对应比例:小于40周岁160%、41周岁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意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未届满:给付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乘以12乘以应交费年度数、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合同终止。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已届满:给付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当年保障额度、现金价值中的最大值,合同终止。 对应比例:小于40周岁160%、41周岁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