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盛世鑫享(2023)年金保险产品提供生存及身故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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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第 5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生存保险金。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 5 个、第 6 个、第 7 个及第 8 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 5 个、第 6 个、第 7 个及第 8 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12×已交费年度数计算。 |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3年交、5年交、10年交、12年交、15年交、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