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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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
特别生存金 |
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生日关爱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每年到达生日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日关爱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