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计划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至80周岁或95周岁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满期、身故、轻度失能护理、一次性护理、长期失能失智护理、额外长期意外护理等保障。
产品描述

1、投保方式灵活

2022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计划由主险【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和附加险【平安附加御享照护护理保险】组成,保障期间有保至80/95周岁两种可选,缴费方式有一次性缴清/3/5/10/15/20年交六种可选,满足不同阶层和人群的投保需求。

2、护理保障全面

2022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计划中对于轻度失能、长期失能失智均纳入了护理保障范围中,护理保障全面,有一次性给付、长期给付,还有额外给付,给付力度大。

3、保单权益丰富

2022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计划提供了减额交清、自动垫交、保单贷款等保单权益,让资金周转变得更加方便灵活,财富无忧。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照期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约定的交费期间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轻度失能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且至少连续180日达到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轻度失能护理状态,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首次轻度失能护理保险金。

一次性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疾病或疾病状态”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且至少连续180日达到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失能失智护理状态,按照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年交保险费之和×已交费年度数给付一次性护理保险金。

长期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疾病或疾病状态”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且至少连续180日达到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失能失智护理状态,则自被保险人达到失能失智护理状态持续满180日后的次月1日(含该日)起,在每月的第1日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长期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金。

额外长期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且至少连续180日达到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失能失智护理状态,则自被保险人达到失能失智护理状态持续满180日后的次月1日(含该日)起,除给付长期失能失智护理保险金外,在每月的第1日还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额外长期意外护理保险金。

投保须知

主险:平安御享照护两全保险

附加险:平安附加御享照护护理保险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至80/95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3/5/10/15/20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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