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守护全能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平安守护百分百全能保险产品计划的附加险,提供了包括轻度甲状腺癌、原位癌等轻度疾病在内的40种保障,以及20种中度疾病和120种重症的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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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身故,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额和附加险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轻度疾病保险金 |
40种轻症保障,最多可赔付5次,每种轻症限给付1次,每次赔付20%基本保额 |
中度疾病保险金 |
20种中症保障,最多可赔付5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
重度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症,最多给付1次,给付金额为100%基本保额与组合现价两者取大 |
投保年龄:18-54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