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守护百分百全能两全保险作为平安守护百分百全能保险产品计划的主险,提供满期和身故保障,尽享健康馈赠,让爱温暖传承。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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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
1、若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主险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及附加险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之和×约定的缴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2、若未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照主要保险利益摘要表载明金额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若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人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额和主险及附加险现金价值之和二者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未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人身故,按主险主要保险利益摘要表载明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18-54周岁
保障期间:保至60/65/70/75/80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线和他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