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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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严重骨折住院津贴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诊断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主险合同约定的严重骨折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严重骨折住院津贴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