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的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的180日后(不含第180日)因疾病身故,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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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的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的180日后(不含第180日)因疾病身故,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