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惠农保小额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短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大疾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多种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若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内,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多种重大疾 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若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主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遗传性疾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所附《退费比例表》中所列比例向您退还保险费。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1年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71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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