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爱自由二代两全保险主要适合人群:基本保障单一,只保身故及全残,如考虑意外保障,可直接选择短期意外险;如有身价保障及财富传承需求,可优先现在增额终身寿险。
世事无常才是人生寻常,用保险去构筑人生风险防御墙,规避或转嫁未知的风险,在不幸降临时,坦然面对疾风骤雨。保险,守护初心,守护美好生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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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四项: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在4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4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6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在4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4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在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含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2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主险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若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在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若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下款约定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意外伤害发生时年龄未满70周岁的,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 (2)意外伤害发生时年龄已满70周岁的,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自双脚走进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主险合同的全残保险金包括以下四项: 疾病全残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若因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1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若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在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若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下款约定给付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意外伤害发生时年龄未满70周岁的,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 (2)意外伤害发生时年龄已满70周岁的,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每次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止,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10%给付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承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