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
投保范围
16-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团体意外保障产品,针对交通意外事故身故和伤残提供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交通工具类别,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次以驾驶员身份驾驶自驾车或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约定交通工具类别中的指定交通工具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自驾车或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自驾车或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以及相应交通工具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次以驾驶员身份驾驶自驾车或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约定交通工具类别中的指定交通工具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自驾车或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自驾车或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本主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明的残疾项目,本公司根据本主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该被保险人以及相应交通工具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与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乘的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本公司将按其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程度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本主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明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且不同残疾项目不属于同一器官部位的,本公司将按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残疾保险金。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器官部位时:若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同,本公司仅按其中一项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本公司仅按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一项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不同器官部位残疾的,本公司将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同一器官部位残疾,且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本公司仅按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一项给付残疾保险金: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给付比例高,则本公司将在扣除累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给付相应的差额;若之前残疾项目所属等级给付比例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及残疾保险金累计以该被保险人以及相应交通工具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及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该被保险人以及相应交通工具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身故,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含第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与该项伤残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乘的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其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24时止。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醉酒;

 

(10)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3)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所附《退费比例表》中所列比例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谁能保
16-65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未遵医嘱、医疗事故、未遵守客运部分规章制度、妊娠或分娩、醉酒、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农银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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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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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保多少
交通意外身故
约定保额
交通意外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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