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门槛低:1000元即可购买;
有保底:承诺最低年化收益率2.5%;
零初始费用、零保单管理费、零风险保障费;
有保障:享有105%的风险保障;
支取灵活:可提前部分或全额支取,按日计息。
1年内支取仅扣除2%的手续费;1年后支取不收任何费用;若长期持有将享有高收益。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当时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若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保 险 期 间 届 满 , 我 们 将 按 您 所 支 付 的 全 部 保 险 费 的110%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张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农银通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一次交清保险费50000元。张先生享有的各项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温馨提示:
①该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账户利益可能低于演示水平。
② 该利益演示利率假设低档为最低保证利率,中档为4%,高档为6%。
③该演示中保险费和利息结算等假定发生在该保单年度的年初;账户价值、现金价值和身故保险金等为保单年度末的数值。
④现金价值(退保金):即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通常体现为在保单年度末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我们向您退还的金额。
投保年龄: 18至70周岁
保险期间: 至88周岁
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将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