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终身健康保障产品,提供35种重疾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之内(含第 180 日),若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 大疾病,将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 单账户,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后(不含第 180 日),若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 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遗传性疾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

谁能保
0-65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先天性畸形、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农银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疾病有18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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