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万世鸿福保险计划(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万能型人寿产品,年年领取生存金,期满可领取保险金,提供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农银鸿福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2014)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包括以下两项:

 

生存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 被保险人年龄小于 40 周岁(含 40 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 们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1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大于 40 周岁(不含 40 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6%给付 1 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 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农银附加财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您的选择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您可以只投保基本身故保 险金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身故保险金责任的同时投保额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但不能单独投保额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我们承担的基本身故保险金责任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的零 时开始,我们承担的额外身故保险金责任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第 361 日的零 时开始。 

 

基本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不含)前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险合 同的账户价值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含)后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险合同账户价值的 105%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含)后身故,我们将按额外身故保险 金额给付额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但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最 后复效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退还自最后复效日 起收取的额外身故风险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年龄小于 40 周岁(含 40 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1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年龄大于 40 周岁(不含 40 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6%给付 1 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
满期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基本身故保险金 若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不含)前身故,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含)后身故,将按本附加险合同账户价值的 105%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结算日(含)后身故,将按额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额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但若自本附加险合同最后复效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疾病身故,将无息退还自最后复效日起收取的额外身故风险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者本附加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主险 —— 农银鸿福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2014)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保单生效时小于40周岁(含)

基本保额 x 18%

(每年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时大于40周岁

基本保额 x 16%

(每年领取一次)

满期金

已交保费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附加险 —— 农银附加财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基本身故 未满18周岁

保单账户价值

已满18周岁 保单账户价值 x 105%

已满18周岁额外身故

(可选)

约定保额

(保单生效第361日起身故可领取,保单复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已收取额外身故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农银鸿福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2014)条款

农银附加财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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