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给付金额较大者为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交费期数或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给付金额较大者为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交费期数与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或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系数。
对应比例为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