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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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每年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的2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自合同的第七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