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10年
缴费期限:一次交清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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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
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农银人寿惠农添富两全保险的保障内容也是特别简单的,被保人仅仅能获得生存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倘若被保人生存至主险合同保障期间届满,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给付主险合同基本保额作为生存保险金。假使被保人在保障期限内身故,且符合支付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则会依照已交保费*给付比例以及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