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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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 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 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养老年金 | 若于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合同生效满 十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 养老年金。 |
年金 | 若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 金额的20%给付年金; 于合同生效后,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 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满期日仍生存,按满期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王女士为刚出生的儿子投保民生富贵鑫圣保险计划(典藏版),主险基本保额12570元,交费10年累计所交保费40万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主险--民生富贵鑫圣年金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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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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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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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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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犹豫期满次日领取一次,保单生效起每年领取一次) |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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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55周岁之后,且保单生效满10年,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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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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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民生附加富贵赢家至尊版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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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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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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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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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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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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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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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2% (保单生效满3年的约定领取日起,每年领取一次) |
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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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0.2% (保单生效满3年的约定领取日起,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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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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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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