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爱嘉宁定期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50周岁
投保年龄
5/10/20/30年/至60/70周岁
投保年限
定期寿险,6种保障期限可选,可灵活选择缴费方式,提供身故保险金给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 180 天内(包括第 180 天),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不

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您无息返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 180 天时间被称为等待期。

因意外事故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于等待期后身故,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犹豫期

自您收到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十天的犹豫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和 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六种。

 

保险费的交付 

您可以选择一次交清或分期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本合同采用分期交付方式时,保险费交费期 间为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交费方式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 明。 分期交付方式包括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四种。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 保险人。 

2、投保人条件: 凡订立本合同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 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谁能保
18-5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约定保额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U 爱嘉宁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12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5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