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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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不含)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公司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