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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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自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开始,首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领取养老年金,之后每年领取金额递增3%,可选择按年领或按月领取。 例如,按年领: 女士55周岁,首次领取金额=100%基本保额; 56周岁及之后每年,领取金额=上一年领取金额+(上一年领取金额*3%)。 例如,按月领: 女士55周岁,第1-第12个月,每个月领取金额=8.5基本保额; 女士56周岁及之后每个月,每个月领取金额=【上一年领取金额+(上一年领取金额*3%)】*8.5%,以此类推,一次比一次领的多! |
身故保险金 |
若保险期间,被保人不幸身故,按以下约定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首次养老金领取前身故:赔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②20年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按未领完的保证领取的养老金之和理赔; ③领完保证给付的20年养老金后身故的:不承担身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