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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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①未满18周岁: 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1)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已满18周岁(缴费间) 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1)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已满18周岁(缴费满) 按以下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1)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 有效保险金额。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额外给付200%基本保额,累计保额不超过2000万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及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