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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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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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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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期间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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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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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给付双倍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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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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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内突发疾病且在病发之日起7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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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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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导致需进行必要的治疗保险公司按约定以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在医院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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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运送和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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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经合同约定的机构认定有运送或送返的必要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以一定的限额给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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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遗体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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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身故,经相关机构认定,依当地实际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遗体或骨灰运回被保险人所在地,保险公司以一定的限额给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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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随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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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因发生盗窃、抢劫、承运人或第三方导致随身财物损失或受到意外损坏,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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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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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被保险人的个人钱财在登记入住的就得或旅馆处,由酒店提供的上锁保险箱被盗窃,或随身携带的钱财被盗窃或抢劫,保险公司按约定限额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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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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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因被盗窃或抢劫导致相关证件遗失,保险公司按约定限额进行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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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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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因任何外部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达到合同约定的时间,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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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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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预定所在地后,行李未按时抵达,保险公司按约定限额进行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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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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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原因需更改预定行程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对合理且必需的额外旅行费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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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探访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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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遭受意外伤害连续住院10天以上,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的一名直系亲属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的相关费用,包含往返飞机票/船票/火车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食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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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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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以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充被保险人实际所支出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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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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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对被保险人随行的未成年人承担送返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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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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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公司根据约定限额按实际被绑架或拘禁的天数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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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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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的非授权人非法使用该银行卡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限额进行赔偿。(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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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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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由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境内经常居住地的家居物品发生损坏或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相关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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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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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导致需进行必要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累积最多给付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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