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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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并且在身故前未被确诊患癌症,保险公司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并且在身故前未确诊患癌症,保险公司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与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癌症保险金 | 若在等待期后被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癌症,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若癌症为肺癌,保险公司将再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保险金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身故保险金责任,合同的现金价值减少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