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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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自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年金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年金留存于保险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年金受益人申请时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指您根据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付保险费时,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