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养老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 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养老年金 | 自年满6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生存,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养老年金,直至 保险期间届满。 |
满期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合同终止。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限:至88周岁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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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
养老金 |
基本保额×18% (68周岁起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