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两种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
(1)一次性领取本公司按照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按本公司届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产品转换后,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具体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及领取期限等将在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中书面约定。
被保险人也可选择将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的一部分转换为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后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剩余部分一次性领取,本公司将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不能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并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本公司将按照其提前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上述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申请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全残,本公司按申请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离职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离职,本公司按以下两者之和给付离职保险金:
(1)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2)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中按投保人确定的归属条件和归属比例等在离职时归属于该被保险人部分。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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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1)一次性领取 本公司按照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 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 本公司按照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 额,按本公司届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产品转换后,向被保险人分期 支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合 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具体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及领取期限等 将在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中书面约定。 |
身故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申请时该被 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 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
全残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全残,本公司按申请时该被 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 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
离职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离职,本公司按以下两者之 和给付离职保险金: (1)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 (2)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中按投保人确定的归属条件和归 属比例等在离职时归属于该被保险人部分。 |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养老金 | 一次性领取 |
个人账户余额+红利账户余额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可领取) |
分期领取 | 约定金额 | |
身故 |
个人账户余额+红利账户余额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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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
个人账户余额+红利账户余额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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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 |
(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余额+红利账户余额)+(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余额+红利账户余额)×约定比例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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