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金秋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8-64周岁
投保年龄
至88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至88周岁,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可选50、55、60或65,且年年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及保单分红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        年金养老,节节攀高
  •        资金安全,保值增值
  •        定额定投,领取灵活
  •        贷款减保,融资方便

保障利益

1. 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的年龄包括被保险人年满50、55、60和65周岁四种。

  自被保险人年满约定的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身故保险金”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基本身故保险金”的具体金额计算如下,并且不低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约定的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基本身故保险金”为“已支付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约定的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基本身故保险金”为“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已经给付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进入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但尚未领取的金额视为已经给付。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指您根据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付保险费时,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养老保险金 自养老金领取日起每年领取有效保险金额的10%至期满
身故保险金 约定养老金领取前身故,领取所交保费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之和; 约定养老金领取后身故,领取所交保费扣除已领取养老金之差,再加上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
保险案例

投保示例

  张先生,40岁,事业有成,有房无贷,有感于身边部分亲朋退休后生活捉襟见肘,希望及早为自己的养老生活做些积累,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前提下,选择用10年时间,每年定量投入24000元,投保“幸福金秋年金保险(分红型)”,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岁。

投保须知

投保须知

  •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        保险费及交费方式:趸交、限期年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和交至领取年龄)。
  •        投保范围:18至64周岁。
谁能保
18-64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养老金

有效保险金额×10%

(约定领取年龄后每年领取一次)

身故 未领取养老金 已交保费+累计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
已领取养老金 已交保费-已领取养老金+累计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幸福金秋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40岁,事业有成,有房无贷,有感于身边部分亲朋退休后生活捉襟见肘,希望及早为自己的养老生活做些积累,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前提下,选择用10年时间,每年定量投入24000元,投保“幸福金秋年金保险(分红型)”,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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