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安鑫出行两全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 周岁至65 周岁
保险期间:20 年/至85 周岁
交费方式:限期年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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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0 日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180 日后,按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下列相应比例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速列车、民航班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倍给付高速列车、民航班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高速列车、民航班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倍给付高速列车、民航班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倍给付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乘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 倍给付乘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