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团体定期寿险(B款)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保障,可选疾病全残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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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疾病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投保人同时投保疾病全残保险金,且保险公司已向该被保险人给付过疾病全残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在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将扣除累计已给付的金额。 |
疾病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疾病全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