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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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重疾,赔付一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50%保额,无间隔期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不分组赔付3次,依次赔付30%/35%/40%保额,无间隔期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20种少儿特疾,额外赔付100%保额,赔付1次,最高保障至被保人22周岁 |
保费豁免 | 确诊轻症/中症可免交后期保费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 如果首次出险的重疾非癌症,那么间隔期180天,赔付100%基本保额; 如果首次出险的重疾是癌症,那么间隔期3年,赔付100%保额。 |
特别关爱金 | 如果附加这项保障,在被保人22周岁-70周岁这一年龄段,重疾/中症/轻症保额翻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