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在本保单有效期内,您将享有如下保险利益
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60天的时间成为等待期。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因疾病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将向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住院日额×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天数
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受到身体伤害并且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于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我们将向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两倍住院日额×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天数。
上述所称“每次住院”是指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事故,如须住院治疗二次以上时,每次住院与再入院的间隔期间未超过30天者,视为同一次住院。
上述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和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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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日额保 险金 |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因疾病于医院住院 治疗的,将向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疾 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住院日额×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天数。 |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保险合同上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一被保险人每次事故住院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最高可续保至60周岁。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满期日的二十四时止。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您提出续保申请,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若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向我们缴纳续期保险费,续保的生效日期以合同满期日的次日零时为准,每次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他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但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流产与怀孕合并症的宫外孕、葡萄胎、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产后大出血、先兆子痫、子痫症、妊娠毒血症、先兆性流产,不在此限;
(9)美容、视力矫正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要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10)装设义齿、义肢、义眼、眼镜、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不在此限,且其装设以一次为限;
(11)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既往症;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龙先生,25周岁,投保君龙龙安心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投保份额为5份,住院日额为50元/日,交费期1年,保险期间1年,年交保费295.32.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妊娠怀孕流产、精神疾病、整容、医疗事故、未遵医嘱、细菌病毒感染、参加高危运动、康复治疗、义肢、美容、视力矫正、外科整形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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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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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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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日额×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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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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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额×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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