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伤致残,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保险人伤残程度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规定的五级至十级范围内,并符合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条件的,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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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 保险金 | 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向一次性工伤医疗保 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该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 保险人名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 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
一次性伤残就业 保险金 | 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向一次性伤残就业保 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该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 保险人名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 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
投保范围
(1)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我们投保本合同。
(2) 被保险人:经我们同意,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团体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保险期间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满期日的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续保,经我们同意后,续保的生效日期以合同满期日的次日零时为准。每次续保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
(1) 被保险人的既往工伤。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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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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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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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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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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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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