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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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中的最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养老年金: (1) 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年领,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至合同期满日(不含当日)的每个养老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2) 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月领,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养老年金: 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至合同期满日(不含当日)的每个养老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