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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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中的最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满日 24 时仍生存,则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