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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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对应给付比例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给付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以上 12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满日 24 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