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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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1)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年领,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至合同满期日(不含当日)止的每个养老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2)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月领,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至合同满期日(不含当日)止的每个养老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在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零。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得的最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后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若合同终止时保单现金价值不为零,保险公司将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