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百万保医疗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短期医疗保障产品,提供50种重疾和一般医疗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对于等待期后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本公司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后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7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该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或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本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本公司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对于等待期后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本公司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罹患重大疾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7日(含住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一般医疗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对于等待期后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保险公司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后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7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该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或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对于等待期后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保险公司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罹患重大疾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7日(含住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保险金。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蹦极、跳伞、滑翔翼、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探险、特技、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活动,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由于职业病、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导致交通意外;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8)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9)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10)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11)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12)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

 

(1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医疗费用;

 

(14)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及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及牙科治疗、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15)如下项目的治疗: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雀斑、老年斑、痣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他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

 

(16)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和检查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足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用;

 

(17)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18)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难产)、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堕胎、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9)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20)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

 

(21)耐用医疗设备(指各种康复设备、矫形支具以及其他耐用医疗设备)的购买或租赁费用;

 

(2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23)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或非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24)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等费用;

 

(25)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摘除捐献器官;

 

(26)器官移植中器官供体寻找、获取以及从供体切除、储藏、运送器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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