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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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1、领取起始条件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被保险人达养老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且合同生效满 1 年。女性 55 周岁(投保时已满 54 周岁的,为本合同生效满 1 年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男性 60 周岁(投保时已满 59 周岁的,为本合同生效满 1 年后首个保单周年日)起领。 2、领取方式 * 年领:自领取日起至合同终止,被保险人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与已经过完整保单年度数的乘积、基本保险金额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两者中较小者给付。 * 月领:自领取日起至合同终止,被保险人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8.5% 与已经过完整保单年度数的乘积、基本保险金额的 8.5% 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两者中较小者给付。 * 未选领取方式默认年领,可在领取日前书面申请变更为月领。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给付,同时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