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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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的,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1)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2)缴费期满后,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当年度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比例:17周岁(含)以下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含)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