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保额终身复利
安心享:现价逐年递增
福更广:投保年龄宽泛
佑未来:规划财富传承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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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的,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 18 周岁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至75周岁(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