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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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1、未约定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的,按伤残类别的评定结果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2、已约定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的,按伤残类别的评定结果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未约定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的,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已约定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的,按意外身故和伤残共用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