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龙耀一世C款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则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则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效力终止。 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2)若您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或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或之后,则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效力终止。 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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