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佑安康智尊版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中长期两全保障产品,满期时可领满期生存金,身故和全残也有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释义),则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
限),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本条所述的身故、全残情形,则我们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
残保险金中的一项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同时不再给付另一项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我们按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实际支付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生命末期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之日(上述生效日或效力恢复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见释义),我们不承担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的责任,并无息返还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实际支付保险费,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见释义)事故而处于生命末期,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则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生命末期与全残,则直接按本条第一项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且不再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均按已给付的生命末期保险金等额减少,同时现金价值和期交保险费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且我们按照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期交保险费承担各项保险责任。
若已承担《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均按已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同时现金价值和期交保险费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且我们按照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期交保险费承担各项保险责任。
若已承担《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则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的给付责任,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同时符合本条所述的身故、全残情形,保险公司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中的一项保险金,主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同时不再给付另一项保险金。
生命末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则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公司按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实际支付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龙佑安康智尊版两全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处于生命末期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生命末期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及《附加龙佑安康智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基本保额
满期生存金
本保单已交保费+附加保单已交保费
生命末期保险金

基本保额×50%

(观察期180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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