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团体
投保范围
16-64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公共交通意外保障产品,针对交通意外导致的身故和残疾提供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本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见释义)并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见释义)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则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本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该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已有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给付,则须扣除所有已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程度所对应的比例,并将剩余比例以该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给付
若被保险人自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本次事故致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则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该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表所示的比例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后需接受长期持续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的第180天时的身体残疾状况给付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当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累积给付比例达到100%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致成一项以上残疾程度时,则本公司给付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累积最高以合同约定的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若上述残疾项目所属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则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其中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以前(含本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可领附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则本公司按较严重残疾项目和以前残疾项目分别对应的给付比例之差以本次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给付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某一种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该种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责任,并在本合同内载明,否则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给付责任不产生效力。

 

各种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的代码如下:

 

若被保险人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本次事故致成身故或残疾,则本公司按主要承载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给付 若自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本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按合同约定的该 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该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已 有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给付,则须扣除所有已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程度所对应的比例,并将剩余比例以该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保险 责任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残疾给付 若自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因本次事故致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则按合同约定的该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 表所示的比例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后需接受长期持续治 疗的,根据在事故发生后的第180 天时的身体残疾状况给付该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意 外残疾保险金。当公共交通意外残疾累积给付比例达到100%时,合同保 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参与殴斗;

 

7. 被保险人猝死;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见释义)的影响,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所致

 

9. 被保险人因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流产或分娩;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或搭乘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允许正式运营载运乘客的交通工具;

 

11. 公共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后,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脱离公共交通工具后遭受意外导致者。
谁能保
16-64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猝死、未遵医嘱、流产或分娩、违反承运关于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已领取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
保险金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33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