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一年期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障,保障范围可自由选择。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公司依据投保人的选择,对下列意外伤害事故类别中投保人已选择的类别,根据以下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选择的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及对应的保险金额载于本合同的保险单上。若下列意外伤害事故类别未经投保人选择且未载于保险单上,则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事故类别:

 

1.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2. 被保险人因发生航空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3. 被保险人因发生高速列车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4. 被保险人因发生轮船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5. 被保险人因发生轨道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6. 被保险人因发生客运业务机动车辆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7. 被保险人因发生非商业运营机动车辆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残疾。

 

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发生上述任意一类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本公司将按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但若本合同已有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所有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发生上述任意一类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致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以下简称附表)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则本公司以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表所示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当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的累积金额达到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残疾项目一项以上时,则本公司对各项残疾均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累积最高以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相同的,则仅给付一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的,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以前(含本合同成立前)的残疾,可领附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者,则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以前的残疾,视同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起 180 天内身故,则我们将按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起 180 天内致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中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则我们以该 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所示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1年。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载于本合同的保险单上。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项至第11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的保险责任;因下列第1项至第16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第二条第一款第2至7项约定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

 

3、被保险人参与殴斗、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所致者;

 

7、被保险人因疾病、流产或分娩(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除外);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医学治疗导致医疗事故者;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飞行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或搭乘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允许正式运营载运乘客的交通工具;

 

13、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后,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脱离交通工具后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者;

 

14、 被保险人扒车、跳车;

 

15、 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16、 被保险人处于车辆、轮船、飞机中专门用于放置货物的部分而遭受的意外伤害。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故意斗殴、猝死、酗酒、未遵医嘱、怀孕流产、医疗事故、参加高危运动、搭乘观光客机、扒车跳车、置身运输工具货仓、违反承运人规定、未到达目的地提前脱离交通工具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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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航空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高速列车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轮船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客运业务机动车辆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非商业运营机动车辆意外身故
对应保险金额
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航空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高速列车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轮船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轨道交通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客运业务机动车辆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非商业运营机动车辆意外残疾
对应保险金额×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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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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